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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纪录!最高法判赔2419万,程力专利侵权案落槌:专用车行业"第一案”诞生

2026-06-12 18:20

本报讯 中国专用汽车行业迎来里程碑式的司法判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程力公司”)专利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程力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向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419万余元。

这一判赔金额,不仅刷新了国内专用汽车行业专利侵权赔偿的最高纪录,也标志着司法机关对“傍名牌”“搭便车”行为亮出了前所未有的“罚单”。

赔额跃升近三倍,惩罚性赔偿动真格

此前,国内专用车行业已知的最高赔偿案例为三一汽车诉青岛九合重工案,四案合并赔偿840万元。而本案中,最高法将赔偿额一举推高至2419万元,跃升近三倍。

判决书显示,程力公司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具有相同的技术特征,构成侵权。法院同时明确要求其停止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法律界人士指出,赔偿额的跨越式增长,体现了法院在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时的坚定立场。从“新能源汽车底盘”案的6.4亿元判赔,到种业知识产权最高判赔案,再到本案,司法机关正在通过一桩桩典型案例释放清晰信号:让侵权者付出远超其非法获利的代价。

最高法定性:低质模仿不是“借鉴”,是违法

长期以来,专用汽车及装备制造领域深陷“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部分企业不愿投入研发,依靠拆解仿制、低质抄袭等手段,以低价冲击市场。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被诉侵权产品具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特征,构成侵权。这一定性划清了“借鉴”与“侵权”的界限——粗劣抄袭并非市场竞争,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打破恶性循环:原创企业不再“流血竞争”

劣质仿制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及作业效率上远逊于正品,潜藏巨大使用风险。而当抄袭者无需承担研发成本便能轻易分食市场红利时,真正投入创新的企业反而陷入投入与回报失衡的困境。

“若任由‘拿来主义’横行,谁还愿意投入巨资进行长周期、高风险的原始创新?”行业人士感叹。

最高法此次开出超2400万元的罚单,正是为了打破这一恶性循环。判决不仅是对受害企业的补偿,更是为全社会创新之风树立的法治标杆。

行业警钟:知识产权决定企业生死

“原创受尊重,侵权必追责”——这应当成为全行业不可逾越的底线。对于专用车及广大制造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核心竞争力。

法槌落下,警钟长鸣。在国家全面建立并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今天,任何挑战法律红线、践踏他人智慧结晶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